2016年12月26日 星期一

中年級資訊素養 網路禮儀規範與分辨網路謠言

一.封鎖棠棠

         近年來,網際網路與智慧型手機的普及,網路使用者可透過社群網站或智慧型手機的應用程式與朋友交流,但有時過於頻繁地發送遊戲邀請或廣告訊息,容易造成他人的困擾。本單元擬利用多媒體教材,讓現今學子瞭解網路/手機使用上與現實生活一樣,都有需要遵守的規範與禮貌,期望能培養學生良好的網路禮儀。



二.去看奇珍異獸

1-2-1 能瞭解資訊科技在日常生活之應用。
5-2-1 能遵守網路使用規範。




1. 學生能夠了解正確的網路使用規範
2. 學生能夠了解網路遊戲分級制度
3. 學生能夠體會網路遊戲的樂趣
4. 學生能夠採取正確的時間管理策略

2016 網言留言版與cyber bully

相關聯結

兒童網路安全教學 : 網路留言版 ( 國家教育研究院94年製作 )



教育部反霸凌宣導卡通-防制網路誹謗篇《網路黑白講》



案例
   【新聞六一下1000330】 6成青少年不知 網路留言涉誹謗

    集體網路霸凌恐嚇 35青少年涉案

    心地好一點,霸凌少一點---楊又穎


如何處理
   《青春制霸》網路霸凌 痛要說出口

    iwin反網路霸凌專區



============同場加映 ===
ocam錄製 網路謠言與霸凌

熱線追蹤 2015-07-27 校園霸凌網路霸凌

0912華視新聞雜誌-青春噩夢 終止網路霸凌

青春制霸》 網路霸凌-新世代暴力


法律相關刑責

 

妨害電腦使用罪 (告訴乃論)(http://laws.mywoo.com/3/8/461/51.html)
  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:「無故取得、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,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。」



妨害祕密罪(http://laws.mywoo.com/3/8/461/43.html)

  第315條 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封緘信函、文書或圖畫者,處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。無故以開拆以外之方法,窺視其內容者,亦同。



變造私文書罪(http://www.lawgov.org/case027.html)
 
 刑法第 210 條 (偽造變造私文書罪)
偽造、變造私文書,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

公然侮辱罪  (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tee-pro/article?mid=62228&prev=62240&next=-1)
刑法  第 309 條

未指出具體事實,而公然對他人為輕蔑之表示,這種行為使人難堪,足以貶損他人在社會上的地位 ,因此刑法三百0九條規定:「公然侮辱人者,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。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。」

誹謗罪
刑法  第 310 條  (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tee-pro/article?mid=62228&prev=62240&next=-1)

一、意圖散佈於眾,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,為誹謗罪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。(刑法三百十條第一項:普通誹謗罪)

二、散布文字、圖畫犯前項之罪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。(刑法三百十條第二項:加重誹謗罪)

2016年12月20日 星期二

wpmu 灌完後要裝的外掛

1.  Unfiltered MU
     解決wpmu  吃標籤

2. YouTube 作者 EmbedPlus Team